福州:欲退问题微波炉商家要顾客再买一台
新买的微波炉出现故障,商家答应退货的条件是再买一台同品牌新机,消费者照做后,商家却食言了。24日,经工商调解,商家最终同意退货。
4月5日,江小姐在福州台江区某电器城买了一台格兰仕微波炉,商家承诺39天内若有质量问题可以退货。5月5日,微波炉“罢工”了。该电器城工作人员告诉江小姐,她须购买一台新的微波炉,旧的产品留在商场内,经厂家检测两天后就可以退货。江小姐按要求购买了新机,可两天后商家却拒绝退货。协商未果,江小姐只好向12315求助。
工商人员认为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经营者提供商品,应当按照国家“三包”规定,承担包修、包换、包退的责任,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。最终,商家同意江小姐退货。
责任编辑:蔡丽娜
来源: 福建日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