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规范》令商家售后服务有了指导方向。南都记者胡可摄
一台价格为3560元的洗衣机,延长一年的保修期为120元,两年为195元。一台售价为3000元出头的液晶电视,延保1年支付费用150元,延保三年收费400元———这是来自商家提供的关于家电延保的价格清单。
为家电买保险,这不算新鲜事,因为多年前就有商家悄然试水,通过向消费者收取或免除一定费用来承修“三包”到期之后的家电,它是针对现行电器整机保修期较短而衍生出的一种服务。尤其像液晶电视这样的烧钱大户,在“三包”之后买上一份“保险”还是有必要的。
不过,现在延保服务不再流于民间行为了。从本月开始,为了规范行业缺失多年的统一标准,“家电延保服务规范”正式实行。此次发布的《规范》,明确了家电延保服务提供方在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,规定了按照延保服务规程要求为消费者提供规范化服务。记者留意到,提供延保的一方必须与消费者签订延保服务合同,且应按照保险法等相关规定,向有合法保险资质的保险公司投保。同时还要求家电延保服务提供方需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维修账户,并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,防范延保带来的风险。
南都记者走访了解到,深圳市场其实不乏延保概念,不过大多是厂商的自发行为,比如苏宁的“阳光包”,国美的“家安保”等。在深圳,延保年限多数为1-3年,也有达到10年特例,产品涉及空调、电冰箱、洗衣机、电视机、电脑等。一般而言,电器价格越高,延保费用也就越高。不仅如此,在一些网上商城,也有类似服务,但各商家给出的延保费用相差较大,有些商品同样的延保服务价格甚至相差两三倍,条款内容也需消费者“费一番工夫”仔细研读。有消费者表示,由于“各自为政”,在更换条件等细节上,仍有不少值得争议的地方。
据创维电器销售人员介绍,一台售价8200元的液晶电视,如果“三包”期过后主板坏了,维修时算上材料费、修理费、零件费,价格可能在1800元左右,但消费者如若购买了3年期的延保服务,只需多付800元就可以了,而延保费用大概在400元左右。
有行业人士对新的规范解读认为,目前销售的延保产品和《规范》在条款和内容上没有冲突,只是对今后服务多了一个指导方向。与其让厂商“单打独斗”不如统一管理。
不过,有业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,刚出台的标准弥补了家电延保领域的法律空白,会刺激更多的消费需求,但仍需要经过市场的一番考验,毕竟它更多是提供参考,而不具备强制约束力。还有消费者担心,如果收取了延保费用的厂商倒闭,结果会不会沦为空头支票?因此还要进一步作出规范。
来源:南方都市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