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2月14日,应巴西有关部门要求,WTO秘书处发布通告称,该通告旨在部分代替由巴西国家计量、质量与技术协会(INMETRO)颁布、规定微波炉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的文件(公布在2012年11月13日官方公报No.219上)。该文件规定了在巴西市场销售、生产和进口微波炉符合相关认证要求的新截止期限。巴西生产和进口的微波炉符合该认证要求的截止日期,从2012年12月29日延长至2013年6月29日。2013年12月29日(先前规定为2013年6月29日)起,进口商和生产商不得销售不合规产品;2014年12月29日(先前规定为2014年6月29日)起,零售商和其他各方禁售不合规产品。
责任编辑:李群
来源: 《电器》杂志